挪威上院
挪威王国最高立法机构议会的两院之一。在每届议会选举产生后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从议员中按各政党的议席比例选出1/4议员组成上院。上院以秘密投票方式选出正、副院长各1名,负责安排议事日程,主持日常工作。上院议员任期为1年,每年议会常会开始时予以改选。议会上、下议员混合组成13个常设委员会以及调查委员会。若无特殊情况,会议公开举行。至少有1/2上议员出席方能开会。上院的权限略小于下院。其主要权限是: 在立法程序中,有对宪法、法律等议案的审查权,但没有立法创制权; 下院通过的议案,必须送至上院审议,若上院同意,该议案方算做被议会通过。若上院反对,即退回下院复议。下院可以对此议案或撤销、或修改、或再退回上院。若一个议案两次被上院否定,即交议会全体会议讨论,须获2/3多数票方算做通过; 已被上院或议会全体通过的法案、议案才能报经国王审批。上议员较之下议员年龄稍长,并有多年的立法经验。上院院长任王国宪法法院院长。若下院对内阁成员提出弹劾,上院可与最高法院部分法官组成王国宪法法院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