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壮文
壮族现行的拼音文字。“拼音壮文”是与“方块壮字”(古壮字)相对而言的。是以拉丁字母为字母,用以拼写壮语标准语音的一套书写符号系统,是法定的壮文。1955年,在南宁召开的壮文工作会议上决定:以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武鸣县的语音为标准音,创制壮文。拼音壮文就是根据这个决定,于1955年12月制定,1957年政务院批准并公布的。198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这套文字系统作了部分修改,把非拉丁字母符号全部改成拉丁字母。拼音壮文以词为书写单位,移行时必须保持完整的音节,绝不能把一个音节拆开。拼音壮文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大力推行,扫除了一大批文盲,也出版了不少书籍。1981年恢复推行壮文以后,壮文进入学校。用壮文翻译出版了中、小学语文教材,编写了壮文干部课本,中师壮语教材和高校壮语文教材。《广西民族报》以壮文为主,文学杂志《三月三》也出壮文版。广西民族出版社已出版了教材、科普、工具书、文学作品等各类壮文书籍数百种,还有部分马列著作、国家文献也译成壮文。拼音壮文正在发挥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