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大年
苗族婚姻礼俗。流行于湘西地区。苗族青年男女在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并经父母、兄弟同意后,男方在结婚的前一年去女家拜年,称为 “拜大年”。拜大年特别讲究,凡属女家较亲的长辈家都得拜望。最主要的礼品是糯米粑,还有腊猪腿肉和方块肉。一般女方家族中的各亲戚家都要请吃饭,名为 “排家饭”,时间为三天或五天。但习惯有 “七不出门,八不归家” 之说,即初七不拜年,初八不回家。准女婿回家时,女家父母要赏衣裤,未婚妻要送一双鞋子,挑担子的人得赏一条裤子,请吃 “排家饭” 的家族每家还要赏给新女婿一条裤子。拜大年特别须注意看女方母亲是否收下爹粑、娘粑 (爹粑、娘粑大如箩筐口,中间打一红点)。若收下,表示同意俩人来年结婚;若退回,来年成婚便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