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犯罪人苏联一些加盟共和国刑法典中所规定的一种排除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情况。苏联的乌克兰、乌兹别克、爱沙尼亚等加盟共和国刑法典明确规定,拘留犯罪人的行为属于一种合法行为。拘留犯罪人的行为应符合以下两方面的条件: 一方面是产生拘留权利的条件。法律规定,某人实施了犯罪是产生拘留权利的实际根据。拘留犯罪人的权利产生于实施犯罪之时,并且一直保留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时效期满以前或者有罪判决执行时效终止以前。另一方面是拘留犯罪入时给他造成损害的合法性条件,具体包括: (1) 把犯罪人送交政府机关是一切拘留犯罪人行为具有合法性的首要条件。(2)拘留犯罪人时,只能给被拘留者本人或其财产造成损害,不允许给他人造成损害。损害的大小可以各种各样,但是除非犯罪人进行抵抗并危及拘留者周围人的生命,或者如果犯罪人得以逍遥法外,就会对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害,不应剥夺犯罪人的生命。(3) 只有在当时的情况下排除了其他的拘留方式和手段时,给犯罪人造成损害才是合法的。(4) 给犯罪人造成的损害要与他所实施犯罪的严重性及拘留时的客观环境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