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护乌桓校尉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护乌桓校尉 护乌桓校尉官名。西汉初年,乌桓臣服于匈奴。汉武帝时霍去病率军击破匈奴后,把一部分乌桓徙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 (今河北北部及辽宁南部),设护乌桓校尉进行监督,以其侦伺匈奴动静。东汉于上谷宁城 (今河北万全境)复置,兼领鲜卑,并管理鲜卑与乌桓互市事务。魏晋沿设。 ☚ 护羌校尉 诸侯王 ☛ 护乌桓校尉官名。西汉武帝时,骠骑将军霍去病击败匈奴,将被匈奴奴役的乌桓迁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其大人每年一朝,始置乌桓校尉,持节监领乌桓。东汉时兼领鲜卑,常率兵作战;魏晋时亦沿置。 护乌桓校尉官名。西汉武帝时,乌桓南迁至辽东、辽西、右北平、上谷、渔阳等郡塞外,始设此官监领之,秩二千石。东汉魏晋沿置。 护乌桓校尉官名。西汉元狩四年(前119)匈奴被汉将卫青、霍去病击败后,势衰,乌桓摆脱其统治,归附汉朝,被迁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为汉侦候匈奴,汉始置护乌桓校尉,持节代表汉朝监护和管辖乌桓各部。后一度停置。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辽西乌桓等又相继附汉,被置于辽东至朔方十郡,助击匈奴、鲜卑,汉复置护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今河北宣化市西北),管理赏赐、质子、互市等事,并兼领鲜卑事宜。魏、晋时沿置。 护乌桓校尉 护乌桓校尉官名。汉代置。西汉时霍去病统兵击败匈奴,迁原匈奴统区的乌醒人于上谷、渔阳等塞外郡县,置乌醒校尉以总其政令。晋沿置。《后汉书·百官志》: “护乌桓校尉1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乌桓。”应劭汉官曰: “擁节长史1人,司马2人,皆六百石,并领鲜卑、客赐质。” ☚ 护军参领 护军蓝翎长 ☛ 护乌桓校尉官名。西汉武帝时,骠骑将军霍去病击败匈奴,将被匈奴奴役的乌桓迁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5郡塞外;其大人每年一朝,始置乌桓校尉,持节监领乌桓。魏晋时也沿置。 护乌桓校尉官名。西汉始置。秩比2千石。武帝元狩(前122—前117年)年间,匈奴为汉将霍去病所败,势衰,乌桓摆脱其统治,附汉,被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助汉侦察匈奴,汉置护乌桓校尉,持节监领乌桓各部,使其勿与匈奴通,后一度停置。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相继附汉,被置于缘边诸郡,助击匈奴、鲜卑,汉复置校尉于上谷宁城(今河北宣化西北),下领长史1人,司马2人,开设营府,执掌赏赐、质子、互市等,兼领鲜卑事宜。魏、晋时沿置。 护乌桓校尉hù wū huán xiào wèi官名,也简称乌桓校尉。乌桓,也写作乌丸。汉设此官。西汉武帝时霍去病打败奴役乌桓的匈奴贵族后,迁乌桓人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等郡,遂置护乌桓校尉,秩比二千石,专门负责有关乌桓的事务,其下属官员有长史、司马等。东汉、魏、晋沿置。见《后汉书·百官五·护乌桓校尉》。 护乌桓校尉亦称领乌桓校尉、乌桓校尉。汉时主管乌桓、鲜卑少数民族事务的官员。汉武帝时置。秩二千石,统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乌桓,使不得与匈奴交通。王莽时罢。东汉光武末年复置于上谷宁城(今河北宣化附近),其职除“主乌桓胡”外,还“并领鲜卑”。属官有长史、司马,皆六百石。 护乌桓校尉官名。西汉武帝置,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使其侦察匈奴动静,置此职加以监护,以防止其与匈奴交往。持节,秩二千石。后罢。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后49)复置,统兵驻上谷宁城,戍卫边塞,监护乌桓诸部,并领鲜卑,秩比二千石。魏、晋沿置。 护乌桓校尉官名。西汉武帝时霍去病击败奴役乌桓的匈奴,迁乌桓人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等郡塞外,始置护乌桓校尉,秩二千石,拥节监领。东汉、魏晋沿置。 护乌桓校尉官名。西汉武帝时霍去病击败奴役乌桓的匈奴奴隶主贵族,迁乌桓人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等郡塞外,始置乌桓校尉以主之,秩比二千石。东汉与三国魏沿置,魏制秩第四品,治所在广宁,所属有长史、司马各一人,秩均为第七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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