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许可证touzi xukezhenginvestment license
配合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而实行的投资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是:投资项目下达后,纳税义务人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免)税登记和申报手续,并按规定要求到项目开户银行交纳税金。只有领取投资许可证后,工程才准许用款(交税用款除外)和施工。
为了配合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综合管理,中国从1991年开始,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投资许可证制度。该项制度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各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制单位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项目,个体工业项目和几种所有制合资的项目都要颁发投资许可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中的零税项目以及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不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项目,也要颁发投资许可证。《暂行条例》规定,凡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不含单纯设备购置),必须申领投资许可证。未取得投资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即不得拨款和贷款,不得施工,不得供电和供水,不得办理有关施工事项。
投资许可证按统一格式印制并编号,一次发给,多年使用,直至工程峻工。每一年度按规定进行年检,凡符合规定,办理当年投资方向调节税征免手续的项目,在许可证上盖章继续使用;凡未经年检盖章的投资许可证不得继续使用,相应的项目不得继续建设。
国防投资项目,原则上也要执行投资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