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承议持平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承议持平案

承议持平案

南宋绍兴年间,郑承议出任肖山县丞。有一姓朱的统制官在县内牧马,经常侵害西兴盐场的草,盐司向朝廷申报,朝廷颁发黄榜,明文规定:有侵害盐场草者,准许进行干涉并抓捕法办。但是朱统制的士兵毫不理会,还象从前一样地去打草,结果被盐场杀伤四名。统制认为没有盐场的草,马就无法喂养。于是凑了些钱买通办案的官吏,把案件的性质定作斗杀,判处盐场的八人以死刑。案件办完,知县签字,轮到郑承议连署时,他说:“朝廷下发的黄榜准许人抓捕。如今若作斗杀论处,就是本县首先违抗黄榜。文状上不能署我的名字和头衔。”官吏听了以后,惶恐谢罪,改作拒捕结案,盐场八人只是用杖责打以后释放。

☚ 陈五诉邓楫夺田案   岳飞冤案 ☛
00001980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0: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