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商品流通渠道
商品从批发环节到零售环节或生产消费者所经过的路线及相应设置的市场营销机构。它包括: (1) 国营商业批发机构,这类批发机构分别隶属于国民经济各部门,是批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 (2) 工业品贸易中心,包括商业贸易中心、物资贸易中心、供销贸易中心;(3)工业自销批发机构;它们是由工业生产企业或公司所经营的批发机构; (4) 手工业自销批发机构; 它们主要是地方轻工业系统设置的自营批发机构; (5) 乡镇企业自销批发机构; (6) 农工商联合企业;(7) 专业批发市场; (8) 小商品批发市场; 它包括工业部门、商业部门和工商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类小商品批发市场; (9)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多数在地处大中城市交通要道上的传统的商业集散地; (10) 农产品贸易中心; (11) 信托公司、贸易货栈,是代理批发商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