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通知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司法文书。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了通知监狱、公安机关、看守所等依法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必须填写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并附送刑事案件执行通知回执。根据《监狱法》第1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通知书等必备法律文书及时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执行通知书的回执,经看守所盖章后附入人民法院的诉讼案卷内。该通知书向犯人宣布后即留监所存查并附入该犯人档案材料内,其存根由人民法院保存备查。
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通知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司法文书。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了通知监狱、劳改场所或看守所、公安派出所等依法执行生效判决,必须填写刑事案件执行通知并附送刑事案件执行通知回执。执行机关和看守所接到通知后,应将通知回执填好交回人民法院附卷,证明已接到通知并依法执行。该通知书向犯人宣布后即留监所存查并附入该犯人档案材料内,其存根由人民法院保存备查。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了做好执行工作,往往需要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协助,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需要执行的具体事项、执行的方法、完成期限和应注意的问题。接到通知书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通知的内容协助执行。如果无故推拖或者妨碍执行,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根据生效的判决和裁定,通知有关组织和人员完成执行行为的法律文书。应详细记载执行事项的内容、有关的人或标的物的名称、确切地点、执行方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