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执行措施之一。人民法院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认为需要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劳动收入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储蓄存款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或者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代为扣留、提留被申请人一定数额的款项并转交申请人,以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此项执行措施时,应当照顾被执行人的利益,保留其本人及其供养家属的必要生活费用。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