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阿奎那的宗教伦理学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是中世纪著名神学家和经院哲学家,托马斯主义的创始人。曾任罗马教皇教庭神学教授,死后被追认为圣徒。主要著作有《神学大全》、《反异教大全》、《论真理》、《神学问题讨论集》等。
托马斯·阿奎那以《圣经》为基础,吸收并附会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提出一套比较完整的基督教道德学说。他认为,人是由质料和形式构成的肉体与精神的统一体,道德活动是人的自然欲求,也是上帝赐予人类的从善避恶的自然律。上帝在创造人的同时,也为人制定了道德活动的方向、内容和标准。伦理学的任务就在于研究抱有一定目的的人类行为。人的德性有自然德性和神学德性之分。自然德性是建立在人的自然本性基础上的后天习惯。人的自然本性指自我保存,追求幸福,同情别人和力避无知等。如果人能理智地追求它们,就具有了自然之德。自然德性只有经过训练、教育和培养才能形成。人类靠它不能达到至善至福。要实现至善至福,必须依靠神学德性。神学德性是超自然的最高德性,包括信仰、希望和仁爱三种美德。它能使人的理智和意欲达到完善。实现自然美德可以达到尘世的幸福,而实现神学美德则可以达到永恒的至福,这种至福只有在来世才能实现。自然美德是通往神学美德的桥梁和手段,神学美德则是自然美德的最高目的和归宿。德性和正义密切相关,正义就是在人的各种活动之间规定一种适当的比例,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其目标涉及他人利益和公共幸福。如果一个社会按照公共福利的原则进行治理,就是正义,反之则是不正义的倒行逆施。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世俗权力必须服从教会权力。托马斯·阿奎那的伦理学对17世纪以前及近代新托马斯主义的道德学说具有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