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捞价值
对每艘沉船和每件沉物,在实施打捞前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观点给予客观的评估。
❶一艘沉船或一件沉物,经勘测、论证、制定打捞工程设计后,其打捞费用小于捞起后沉船(或沉物)的残值。
❷古代沉船打捞,既有考古价值又有巨大经济收益。
❸有些船舶沉没后可能造成航道阻塞或妨碍港口、码头使用和建设,虽然组织打捞的工程费用要大大超过该沉船捞起后的价值,但为保持航道畅通,使港口码头可以继续使用,应予以打捞。
❹有些物品(特别是剧毒物品),落入水中后会迅速溶解于水中以致造成大面积水质污染,即使该种物品原来的价值不高,打捞费用要超过捞起后残值的数倍或数十倍,但因其关系到人民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有极大的社会效益,应不惜工本组织打捞。
❺有些物件(如进口的贵重物件或重要设备的配套件)失落海(江)中,造成整套设备不能或延迟使用,即使打捞所化费用与该失落物价值相当,也要设法打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