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作教刑❶指用戒尺责打。《老残游记》第九回: “比你少年在书房里,你业师握住你手 ‘扑作教刑’的时候何如?” ❷泛指责打。《孽海花》第十四回: “因此就有轻视丈夫之意,起先不过口角嘲笑,后来慢慢地竞要扑作教刑起来。 ” ●《书·舜典》:舜巡视四岳,奖励功臣,“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 象: 如天之垂象以示人。典: 常。五刑: 墨、劓: 荆、宫、大辟。扑: 戒尺。舜代尧执政,放宽刑罚,以法办事。 扑作教刑语出《尚书·舜典》,相传舜时以扑打作为教化的辅助手段。孔传曰:“扑,榎楚也,不勤道业则挞之。”郑注曰:“榎,稻也;楚,荆也;二者可以扑挞犯礼者。”即用稻梗或荆条击打违背家规或教制的人。虞舜时代的扑制,是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传统习惯。封建社会的笞刑尽管也用荆条等物惩戒,但有性质上的不同。《唐律疏议》曰:“人有小愆,法须惩戒,故加捶挞以耻之”。即对犯罪不甚严重者施行笞刑,以示羞耻。 扑作教刑pūzuòjiàoxínɡ《书·舜典》:“扑作教刑,金作赎刑。”扑:古代学校用作刑具的木棒。原指用扑打作为学校的刑罚。后多指责打以教人守礼。 扑作教刑pū zuò jiào xínɡ❶ 原指把扑用作责打不守教令者的刑具。《尚书·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孔颖达疏:“以扑挞犯私者。”扑: 戒尺,刑杖。 ❷ 后多戏称责打。 扑作教刑pūzuò-jiàoxíng〔主谓〕 扑,用戒尺打。教刑,古代刑法中的一种。用戒尺责打不守教令的人。后常指责打。语出《尚书·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毛纪仁《乡塾先生》:“每有人犯错,先生一句‘~’常令我们心惊胆颤。” △ 多用于表现动作方面。 【近义】鞭打示众 扑作教刑pū zuò jiào xíng《书·舜典》:“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扑:戒尺。教刑:上古的一种刑法。原指用戒尺责打不守法令的人。后多用以戏称责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