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景伯母子断不孝案
此案发生于北魏孝明帝孝昌二年(公元526年)。房景伯时任清河郡太守,其母崔氏,严明高节,历览书传,多所闻知。景伯每逢郡有疑狱,常先向崔氏谘访,才去断决。有个贝丘县人告发儿子不孝,郡吏要按法律条文治罪。景伯为人孝顺,就入告崔氏。崔氏说:“我听说闻名不如见面,小民未曾受过礼教,何可以罪责之?你去将其母叫来,我与她同住一起,把其子放在你左右,让他亲眼看看你是如何服侍我的,或许就会自己改正”。景伯便将其母召进宅内,崔氏与她同榻共食,景伯亲自照料两位老人,问寒问暖,无微不至。儿子在堂下侍立,没到十天,就悔过不已,请求接母还家。崔氏说:“他虽脸上羞惭,心中还未愧服,可让他再暂留一阵”。过了二十多天,儿子叩头流血请求改过,母亲也涕泣请还,景伯和崔氏这才放母子还。后来这个儿子以孝顺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