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物资管制zhanshi wuzi guanzhiwartime material control
战时国家对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和控制。是保证战争需要的重要措施。其特征是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进行计划、组织、指挥、调节、监督和限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物资的消耗和破坏空前增大,使得各参战国战时生产迅速发展,进而军事需求与经济需求、生产需求与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为减缓战时经济波动,优先保证战争的需求,迫使参战国家对全国的物资活动加强了控制、调节和管理,对重要原材料实行统制。如英国把中央政府的需要列为第一,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需要列为第二;德国是军队需要第一,战争经济需要第二,市民需要第三。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由于接受第一次世界大战教训,许多国家非常注重战时物资管制。如法国1939年颁布的物力动员法令,对战时物资管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使战时物资供应得到了重要保障。
现代战争特点的突发性、高技术性、高消耗性和巨大的破坏性,使军队作战物资消耗日益增大,同时,国民经济建设也遭到巨大破坏。一方面军队对物资保障需求量大、要求急;另一方面又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条件。为充分利用现有物资扩大军工生产,保证战争对物资的需求,稳定经济,保障人民生活,必须实行战时物资管制。以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实现管制,辅之以经济手段。因此,具有极大的强制性,是战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战时物资管制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战时物资活动的客观规律和国家物资生产、储备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战时物资管制方案;实现物资管理体制由平时向战时转换;高效率地统筹物资活动;实行战时消费品配给制度;合理分配物资;保障战争时期的物资供应。
战时物资管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军事需要先于民用需要,急迫需要先于不急迫需要,全力保障战争的需要。要高度集中管理权,一切战略物资应立足于国内生产。
战时物资分配极其复杂。要正确处理军需和民用的关系,做到军民兼顾;合理安排好作战、支前和经济建设所需物资的关系,做到以战促建,以建保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努力提高战时物资的使用效率,以有限的物资取得最大的军事效益。因此,制定法规和采取法律的形式,强化战时物资管制,加强战时物资指令性计划管理,实行优先供应制,是战时物资供应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