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医疗后送体制
战时医疗后送体制是根据战争实际和伤病员救治需要等而建立的一套从前方到后方的救治机构,并明确规定其救治范围,相互关系和后送原则等的制度。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救治机构人力、物力的作用,提高伤病员的治愈率和归队率,降低死亡率和残废率,以维护部队的战斗力。
医疗后送体制随着社会的进步,武器的发展,战争规模的扩大和战伤救治经验累积,以及医学科学等的发展而日趋完善。虽然,各国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不一致,社会制度不同,但在医疗后送体制上,都经历了就地治疗、后送治疗和分级治疗(阶梯治疗)三种体制的演变。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时医疗后送体制,大体上也经历了上述体制的演变。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在尚未建立巩固的根据地时,伤病员大都采取分散在群众中,以隐蔽的方式进行“就地治疗”,当时叫作“打埋伏”。有了较巩固的根据地,建立了一定规模的医院时,就把伤病员后送到根据地的医院治疗,即实施“后送治疗”。此时,两种治疗方式都用,随着根据地的发展、巩固或缩小、丧失而改变。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日益扩大,联成一片,有了巩固的大后方。进一步健全了连、营、团、师的各级救治机构,纵队(军)建立了野战医院(所)。每次作战,沿着兵站线在战役后方设立若干兵站医院,规定了不使治疗间断的要求,有的解放区规定了较明确的救治范围,开始实施分级救治。各野战军和解放区中心建立了分科的综合性的医院,可以集中展开对伤病员进行较全面的救治和最终治疗。后送主要用担架逐级后送,辅以上级前接。军以后运输工具主要用大车,部分用汽车或火车。
朝鲜战争初期中国人民志愿军沿用了解放战争时期的医疗后送体制。五次战役以后,根据持久作战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朝鲜战场的特点和后勤供应体制,逐步形成了军以前建制性救治与军以后区域性救治相结合、军以前逐级前接与军以后逐级后转相结合的医疗后送体制。将朝鲜境内划为野战区,我国境内为后方区。野战区又分为作战区和兵站区。作战区包括连至军的各级救治机构,它们属于作战军的建制,分别组成连抢救组,营、团、师救护所和军医疗所(医院),按规定担任各级的救治任务。兵站区医院负责本区域内军队伤病员医疗后送,分为前沿兵站医院、中途兵站医院和基地医院三种。这些医院的基本任务是:收转回国治疗的伤病员,给以后送性治疗; 留治一至二个月内能治愈归队的伤病员和全部的传染病员。基地医院采取了分类分科收容,并进行了颅脑、胸腔等专科手术治疗。在国境线上还设立了两个伤病员分配处,有组织地将伤病员分配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卫生整顿和检疫。当时后送,从连到师主要用人力;从师到兵站医院大部分用回程汽车; 从基地医院到祖国用火车。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时医疗后送体制,是医疗与后送工作的紧密结合,将医疗与后送工作在同一过程中完成。首先,要想方设法组织力量把伤员运送到救治单位,然后,集中主要力量给以救治,并做好后送准备,在救治时要考虑后送的安全与便利,为下一步治疗创造条件,在后送中要不间断治疗,注意伤病员全身和局部情况,保证后送途中的安全。通常,按下述情况组织实施:
战术后方区: 以作战部队本身的卫勤力量为主,组成连抢救组和营、团、师救护所,按建制系统实施救治和后送。连抢救组,负责火线伤员抢救;营救护所,负责搜集和收容各连伤病员,进行急救;团救护所,收容所属和配属各营(连)的伤病员,实施紧急救治,留治一周左右可以治愈归队的轻伤病员;师救护所,收容各团的伤病员,进行早期治疗(紧急救命手术,清创术,彻底抗休克,病员的对症治疗等),留治二周左右可以治愈归队的轻伤病员。这种按建制保障的方法,可以保证救治工作的及时,同时便于得到各级军政、后勤首长的领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使医疗后送工作切实符合战斗行动的要求。
战役后方区: 以军区所属的各级医院和军区内各军种的医院组成一线医院,二线医院,中转医院。按后勤划区供应的原则,实施区域性的救治,统一收容治疗在保障区域内的各部队的伤病员。海空军需要特殊治疗的伤病员,由海空军医院收治。为保持部队的机动性,不必编配庞大的医院;部队行动时,伤病员可就近送院,部队不必自带或设点留人照料; 医院则可不随作战部队的行动而移动,争取更多的救治时间,提高治疗质量。战役后方区各类医院除完成早期治疗任务外,还要组织进行专科治疗,隔离治疗传染病员,留治1~2个月内能治愈归队的伤病员。
战略后方区: 组成各种后方医院,收容战役后方的伤病员。由于重伤员多,治疗时间长,残废率高,因此除进行晚期专科治疗外,还要组织康复疗养工作。
未来战争中的医疗后送体制,要根据现代战争伤病员发生的特点,适应大量伤病员救治的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快速运输工具,加快后送速度,减少后送层次,充分利用现代医学科学新成就,使伤病员及时得到最理想的治疗,提高治愈率,减少死亡率和残废率。要根据未来战争特点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在平时医疗工作组织的基础上加以调整拟定转变为战时体制的计划方案,采取建制性救治与区域性救治相结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