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共14条。 主要内容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固定税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等七个方面的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使用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