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惠民药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惠民药局明代医药机构。设于1370年(洪武三年)。由大使和副使各一人主管,其下于外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主管分发医药给军民及囚人的事宜。 惠民药局 惠民药局官署名。元代置。掌制医药以疗贫民。《元史·食货志》: “惠民药局: 《周官》有医师,掌医之政令,凡邦有疾病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此民所以无夭折之患也。元立惠民药局,官给钞本,月营子钱,以备药物,仍择良医主之,以疗贫民,其深得《周官》设医师之美意者与。初,太宗九年 (公元1237年)始于燕京等十路置局,以奉御田阔阔、太医王璧、齐楫等为局官,给银500锭为规运之本。世祖中统二年 (公元1261年) 又命王祐开局。四年,复置局于上都,每中统钞100两,收息钱1两5钱。至元二十五年 (公元1288年) 以陷失官本,悉罢革之。至成宗大德三年 (公元1299年) 又准旧例,于各路置焉。凡局皆以各路正官提调,所设良医,上路2名,下路府州各1名,其所给钞本,亦验民户多寡以为等差。” ☚ 惠民司 惠潮嘉道 ☛ 惠民药局 惠民药局元、明两代由朝廷下诏设立的医疗机构。由政府给本钱,派驻医生,提供药材,为贫民治病。《新元史·食货志》: “太宗九年 (1259年),立燕京等十路惠民药局,给钞五百万两为规运之本。中统二年(1261年),诏成都路设惠民药局。”《康济录》: “洪武三年(1370年),命天下府、州、县设惠民药局,拯疗贫病军民疾患”,“其药于各处出产并税课抽分药材给与,不足则官为买之。” ☚ 普济院 安乐堂 ☛ 惠民药局官署名。元置大都惠民局,明改称惠民药局,属太医院,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参见“大都惠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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