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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总统制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总统制

总统制

以总统为政府首脑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多为资产阶级国家所采用。最早出现于18世纪末的美国。在这种制度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同时执掌最高军事指挥权和行政权。总统不是由议会,而是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政府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国务,可向议会提出立法创议,具有批准或否定议会通过的法案的权力。总统无权解散议会,议会可以在总统或内阁成员有违法行为时提出弹劾,但不能通过不信任投票迫使总统及其内阁成员辞职。

☚ 在野内阁   议会制 ☛

总统制

由公民选举产生总统既作为国家元首,又作为政府首脑并组织政府的政权组织形式。出现于18世纪独立战争后的美国。主要特征为: (1) 总统由公民选举产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独揽行政大权,对政府工作独立负责,政府其他成员没有副署制和负连带责任制。(2) 总统对选民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3) 总统不参加议会对法案的讨论,但议会的立法须经总统签署公布才有效,总统还有对议会立法的否决权。(4) 议会可对总统行使弹劾权,但不得以不信任票迫使总统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5)政府其他成员由总统提名经议会同意后任命,总统有权随时撤换政府成员。(6) 政府成员均不得参加议会,议会成员亦不得兼任政府成员。政府成员只向总统负责,而不向议会负责。

总统制

又称“总统制共和国”。“议会内阁制”(即议会制共和国)的对称。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和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的政治制度。18世纪产生于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并相互制衡的原则。美国是实行总统制的典型。现在,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象牙海岸、肯尼亚、墨西哥、喀麦隆、卢旺达、危地马拉、巴西、智利、阿根廷等实行此制。

总统制

又称“二元共和制”。以总统为国家元首的共和制政体。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由选举产生并定有任期和限任届数;政府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并对总统负责。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行政机关的某些决定要受立法机关的限制;立法机关的立法权受到总统否决权的限制;总统不向议会负责,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不能对总统行使倒阁权,但其违宪时可提出弹劾案。


总统制

见“政治学”中的“总统制”。

总统制

总统制

“议会内阁制”的对称。资产阶级共和国以总统为政府首脑的政权组织形式。亦称“总统制共和国”。最先出现于18世纪末独立战争后的美国。是依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并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其主要特点是: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直接领导政府,掌握行政实权; 总统定期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不经议会选举产生; 政府成员对总统负责,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也可以由总统随时撤换; 总统向议会报告工作,无权解散议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 议会不能以不信任票迫使总统辞职,但可以对总统及其政府成员依法行使弹劾权,等等。目前世界上采用总统制的国家有美国、墨西哥、巴西、智利、阿根廷、危地马拉、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肯尼亚、象牙海岸、喀麦隆、卢旺达等国。有的国家设的总统仅是国家元首,不是政府首脑,其政府 (内阁) 对议会负责,这种体制不是总统制,而是议会内阁制。有的国家如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则采用同时兼有总统制和议会内阁制特色的政权组织形式,被称为“半总统制”。

☚ 总督   咨询机关 ☛
总统制

总统制

总统制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与议会内阁制相对称,指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和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的制度。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在宪法中都规定了总统的职权。美国是最早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它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并互相制约的制度。其特点是以总统为行政首脑,行政机关从属于总统而非对议会负责。具体表现为:
❶总统同国会的议员分别由选民选举产生,总统所属的政党与国会的多数党不一定相一致;
❷总统和国会均对选民负责;
❸国会和总统各有一定任期;
❹政府成员一般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也可以由总统随时撤换;
❺所有政府成员均不能出席国会,议员也不能兼任政府成员;
❻国会立法需由总统公布,然后施行。
目前世界上采取总统制的国家,除美国外,还有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象牙海岸、喀麦隆、加蓬、卢旺达、肯尼亚、墨西哥、危地马拉、博茨瓦纳、巴西、智利、阿根廷等。这些国家总统制的主要特征,特别是总统是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这一点都是一致的。但在其他方面,如贯彻权力分立原则的程度,总统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具体关系以及总统产生的方法等,则互有区别,甚至在某些方面或在某种程度上与议会内阁制相接近。总统制与议会内阁制互相渗透的情况,也存在于议会内阁制的国家里。

☚ 共和制   君主制 ☛

总统制

总统制

以总统为政府首脑的政府组织体制。产生于18世纪的美国,1789年3月生效的美国宪法规定了这种政府组织形式。其特点是:
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不从属,互相制衡;
❷由选举产生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❸由总统组织政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❹政府成员对总统负责,总统则对选民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❺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议会可以对总统的违法行为行使弹劾权,但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总统也不能解散国会;
❻政府成员不得为国会议员。国会议员与政府成员两种身份不能同时兼得。

☚ 共和制   内阁制 ☛
总统制

总统制

资产阶级国家的一种政体。同时,也指这种政体下中央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其特点是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同时又是政府首脑,直接掌握国家行政权力。在理论上,以总统为首的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三者当中不存在一个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但事实上总统成为国家政治的中心。总统和议会分别通过不同的程序选举产生,二者相互分立又相互平行,政府不对议会负责,故又称“二元制共和制”。议会拥有立法权和制约政府的权力,但不负责组织政府,议会议员不得同时担任政府部长或其他行政官员。政府成员由总统任命,只对总统负责,国家重大政策由总统本人决定,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国情,但总统行使权力不对议会负政策上的责任。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对总统和政府成员表示不信任而迫使他们辞职,总统亦无权解散议会。但总统和政府成员如有叛国和违法行为,议会可以控告和弹劾,而议会的立法则受到总统否决权的限制。在有的总统制国家,设有总理职位,但直接隶属于总统,由总统任命,辅佐总统处理政务。总统制首先出现在美国,经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所制定的宪法生效后即已确立。后来拉丁美洲以及亚洲和非洲的一些国家,也仿效建立了类似的政体。

☚ 议会共和制   委员会制 ☛

总统制

presidential government

总统制

资本主义国家以总统为政府首脑的政权组织形式。十八世纪末产生于美国。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既为国家之元首,又为政府之首脑。政府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总统则对议会负责,向议会报告工作,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有否决权。在中国,清宣统三年(1911)底,由十一省革命军政府代表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规定采用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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