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刑名。亦恃众作乱者杀。《尚书·尧典》:“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易解: “怙,恃也。贼,借为则,同声通用。怙终贼刑,有所恃而终不改者则刑之也。孙星衍曰: ‘终《史记·集解》: 徐广曰,一作众,则言恃众作乱也。’”“孙星衍说是。易解: 有所恃而终不改则刑。文理不通。恃者,为有所依赖,有所依赖者则杀之。与古刑律不合,官可抵刑,罪可八议,岂能有所依赖而当刑之律理。”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