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济
以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经济。 主要指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以规模小、经营分散,技术落后和经济上不稳定、自发地向两极分化为特点。个体经济在原始社会瓦解时期产生,并且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但从未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在中国建国初期的国民经济中,个体经济占很大比重。 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中绝大部分已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个体经济还会长期存在。 它的主要部分是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独立经营的小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的个体经济。居住分散的边远山区或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山区,也有少数农民的个体经济。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体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著一定的积极作用,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个体经济健康、正常地发展,以繁荣城乡市场,发展商品经济,方便人民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