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德租界董事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德租界董事会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五月,德国议会决定,由德国侨民组成自治式的董事会。接管德租界旧界内的行政大权以及财务、工程卫生诸事项;德国总领事为当然董事长,并且可以作为政府代表,对自治会的决定行使否决权及监察权,但不直接处理租界内的行政事务。董事会由租界内之德侨公举董事会会员数人组成,其中会长1人,办事员1人。董事会下设执行机构——工部局,租界内的行政、工程、财政、捐税、房地产、公用事业等一切事项,由董事会开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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