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供应农业中长期贷款的国有信用机构。根根1949年金融法案成立。资金来源系对农用地课征特赋,即按农业不动产估价,以10年为期每年抽取0. 15%,以发行地租债券的形式协助小农购置土地,不经营一般的银行业务。一切经费由国家负责,全部债务由国家保证,受农业部和财政部的监督,职员也由政府任命。
德国农业地租银行German Agriculture Rent Bank
德国供应农业中长期贷款的国有信用机构。根据1949年金融法案成立。资金来源系对农用地课征特赋,即按农业不动产估价,以10年为期每年抽取0.15%,以发行地租债券的形式协助小农购置土地,不经营一般的银行业务。一切经费由国家负责,全部债务由国家保证,受农业部和财政部的监督,职员也由政府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