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投资核算
建设单位利用会计帐簿对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的各种待摊基建费用进行反映和监督。如,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借款利息等的核算。其主要任务是: 监督各项待摊基建费用的支出; 正确归集和分配待摊基建费用,正确计算交付使用财产成本。待摊投资的分配可以采用综合分摊的办法,以工程的建筑费、安装费和需要安装设备的购置费作为标准,将其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项财产 该项财产的建筑
应分配待=费、安装费和需×分摊率摊基建费 安设备的购置费

分摊率可采用实际分摊率或概算分摊率。待摊投资的核算应设置“待摊投资”帐户,发生各项待摊基建费用,记该帐户的借方,按规定将待摊基建费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记该帐户的贷方。待摊投资应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