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惩治“台独”分子事件。1964年9月20日,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彭明敏与学生鼓吹“台独”,发表所谓“台湾人民自救宣言”,被国民党当局判刑8年。同案学生谢聪敏被判徒刑10年,魏廷朝被判徒刑8年。1965年11月彭明敏被国民党当局特赦。其后,在美国协助下,于1970年1月逃离台湾经瑞典去美国,继续进行“台独”活动迄今。
彭明敏事件
台湾当局打击“台独”分子事件。1964年9月20日,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彭明敏等人发表 “台湾人民自救宣言”,提出八点主张、三个目标。公开主张推翻国民党政权,“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和政府”,“台湾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因而被台湾当局逮捕。彭明敏被判处八年徒刑,同案学生谢聪敏被判十年徒刑,魏廷朝也被判徒刑八年。彭于1965年11月被台湾当局特赦,1970潜逃到美国,继续从事 “台独” 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