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张朝杀死从兄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张朝杀死从兄案 张朝杀死从兄案神宗熙宁二年(1069),苏州民张朝因堂兄张念六行抢,杀朝父死后逃走,被张朝看见后逮住杀死。审刑院和大理寺判张朝“谋杀缌麻以上之案,犯十恶不睦之罪,当死”。此案上报神宗,而参知政事王安石引律奏之:“张朝之父被堂兄所杀,法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及夫为人所杀,私和者流二千里。张朝不能私和,也就无从责其不睦之罪了,应依复仇之法,罪止加役流,遇赦得免”。神宗采纳王安石的建议,了结此案,并对审刑院等官员以用法不当罪责处。 ☚ 马生匿名谤书案 张仲宣枉法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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