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幼女给功臣为奴案
明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案。张幼女,系张玄之女儿,尚未成年。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始,今河北沧州一带爆发刘六、杨虎、齐彦明等领导的农民起义。起义持续两年之久,波及今河北、山东、河南、湖北等地,“攻破城邑百十余处。杀死官吏、军民不计其数。”对明朝的统治造成了极大威胁。后在湖北、河南等地官军的追剿下,起义失败。张玄在起义一开始就参加了起义,且是起义军头目之一,“领贼一千五百余人,各处劫掳。”起义失败后,张玄被官军捉住斩首,其女儿张幼女亦被官军捉拿押京。刘六、杨虎起义,当时是一桩“震动京师”的大案,所获所有案犯都被押至京城。正德七年十月,“三法司”、锦衣卫,奉旨在午门外对此案进行会审。结果,“张幼女依谋反女律,给功臣之家之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