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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张友渔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张友渔1899—1992

山西临石人
曾任北京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科院副院长及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著有《中国宪政论》、《民主与宪政》等。
原名:象鼎
字:友彝
笔名:友愚、平周、有仪、有疑、忧夷、忧虞、忧疑、犹予、犹疑、若愚、明珠、香汀、悠然、章若榆、萍周、萍洲、游泥

张友渔

报人生涯三十年
我和《新华日报》
张友渔同志早期的新闻生活
我与《世界日报》
张友渔同志当年写社论
张友渔
张友渔
官伟勋
张友渔
王迪
重庆出版社1982年版172页
新闻研究资料1980年4辑
新闻研究资料1980年4辑
新闻研究资料1981年1辑
新闻研究资料1981年3辑,编辑记者一百
人第404页
我和《实报》
我和《时事新报》
抗战初期我在山东的活动
我和《华商报》
报人生涯三十年
我在新闻战线上的战斗
报坛名将话春秋——访张友渔同志
张友渔(1899- )
我对阎锡山工作的一段经历
我的回忆
我在天津从事秘书工作的片断回忆
张友渔
张友渔
张友渔
张友渔
张友渔
张友渔
余志垣
韩延龙
张友渔
张友渔
张友渔
新闻研究资料1981年4辑
新闻研究资料1981年5辑
人物1982年2期
新闻研究资料1982年2辑
新闻研究资料1982年3辑
新闻记者1983年1、2期
新闻业务1984年3期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第738页
文史集萃1985年1辑第22页
北京文史资料选编第9辑第1页
共产党人在天津监狱中战斗生活纪实第
57页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友渔周末报编委会*新中国人物志(上)第229页

张友渔

张友渔回忆录
张友渔夫妇撤离香港前后
张友渔同志逝世
张友渔 陈荷夫编
宗 星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137页
联合时报1987年1月30日
人民日报1992年3月13日
他们夫妻之间——张友渔和韩幽桐的爱情生活
张友渔传略
他沉醉在事业的美酒之中——张友渔散记
我做刘文辉工作的经过
怀念同吴老在四川省委一道工作的岁月
张友渔和韩幽桐的爱情生活
民国人物小传:张友渔
著名法学家张友渔谈国家稳定问题
著名法学家张友渔在北京逝世
纪念人物:法学家张友渔诞辰100周年纪念活
动在北京举行
王 迪
官伟勋
张宗厚
张友渔
张友渔
吴玉刚
刘绍唐主编
李方诗等主编
李方诗等主编
李维民主编
人物1986年1期
晋阳学刊1987年4期
中国法制文学1987年6期
四川党史月刊1988年6期
四川党史月刊1988年12期
家庭生活指南1992年5期
*传记文学1993年62卷3期
中国人物年鉴(1991)第246页
中国人物年鉴(1993)第223页
中国人物年鉴(2000)第419页
张友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办公室编
中国社会科学家自述第350页
张友渔范建生中国近代名记者第215页

张友渔1899~1992

原名张象鼎,字友彝。山西灵石人。1923~1927年在北京国立法政大学法律系学习。1928年任天津汉文泰晤士晚报总编辑、天津特别市政府第三科科长。1930年底留学日本,在东京日本大学社会学系做研究生,研究新闻学。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由日本回国,在北京任《世界日报》总主笔,北平大学法商学院、燕京大学、中国大学、中法大学、民国大学等校教授、系主任。讲授宪法、劳动法、日本问题、国际政治等课。1937年“七·七”事变后,先后任中国共产党山东联络局书记、豫鲁联络局书记,南方局统战委员会成员,香港文委成员,南方文委委员兼秘书长,重庆工委候补委员兼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他还受中国共产党派遣,先后任国民革命军第十军团政治部长、国民政府战地党政委员会设计委员,并任《时事新报》和香港《华商报》总主笔,救国会领导成员及该会重庆生活书店总编辑。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国共谈判中共代表团顾问,中共南方局统战委员会政治组负责人,《新华日报》代总编辑、社长、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中共中央后委城工部领导小组成员,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兼秘书长和中共中央华北局秘书长。1949年后,先后任北京市常务副市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党组成员、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政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顾问,兼任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委会副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名誉会长,中国政治学会会长、名誉会长和国际宪法学协会执行委员。他还是第一、二、三、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常委。早在1954年,他就参加了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1979年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1980年9月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1983年6月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8年改任该委员会顾问,1986年6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他参加了1982年宪法和一系列重要法律的制定工作。他九十年来除了致力于革命工作外,从未停止和放弃学术研究。他主编过许多学术性刊物,如《世界论坛》、《时代文化》、《文化动向》等。建国前,他就发表过很多锋芒犀利的论文和大批著作,而且涉及领域极广。建国后,他除担任有关领导职务外,精心致力于学术活动,潜心研究。他的著作主要有:《中国宪政论》(生活书店,1943年版)、《法与宪法》(生活书店,1943年版)、《民主与宪政》(生活书店,1943版)、《法学知识讲话》(中国青年出版社,1963年版)、《社会主义法制的若干问题》(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宪法论丛》(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张友渔社论、通讯、杂文选》(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张友渔新闻学论文选》(新华出版社,1988年版)。主编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世界议会辞典》、《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等书。张友渔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积极推动者,对宪法、基本法的起草倾注了心血,做出了贡献。在学术研究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倡导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他精通法学、政治学、新闻学,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在宪法学方面,他认为: (1)宪政运动是反独裁、反专制、反封建的民主政治运动,是从落后的政治形态走向进步政治形态的一个必经过程。中国的宪政运动,应顾及中国历史的演进和实际的需要,同时也不能不对世界各国的宪政运动有所借鉴。宪法中对人民民主权利保障的规定,不是可以不经过斗争而获得的,是在斗争的发展过程中,产生和获得的经验和成果。(2)资产阶级议会民主有着很大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而社会主义民主则是真实的,但社会主义民主需要社会主义法制来保障,二者是统一的,不可缺一,不可偏废,它们的一致性是由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3) 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既要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又要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封建特权。(4)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不能有任何动摇,而且要用适当的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运用法律形式确定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内容十分广泛的问题,有些可以在修改宪法中加以解决,有些具体问题只能靠制定具体的法律解决。(5)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能规定得过细,过多,不能代替法律,不能把宪法变成法律大全,它只能规定得原则一些,才利于它的相对稳定。(6) 我国人民主专政的实质既是无产阶级专政,同时又具有中国特色。


张友渔1899~1991

中国当代法学家、新闻学家、国际问题专家。山西灵石人。原名张象鼎、字友彝。1923年毕业于山西第一师范学校,继而入国立法政大学法律系。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底赴日本留学,研究新闻学。“九一八”事变后,因反对日本侵略中国被驱逐。回国后在北平任《世界日报》总主笔,并任北京大学法商学院、燕京大学、中国大学、民法大学、中法大学教授,讲授宪法学、劳动法学、新闻学和日本问题等。1937年“七七事变”后,离开北平,去济南、开封等地做党的工作,先后任中共山东联络局书记、中共豫鲁联络局书记。1939年春,作为中国救国会领导人之一在重庆从事民主宪法运动。先后担任《时事新报》总主笔、香港《华商报》总主笔、中共南方局统战委员会成员、中共南方局文委秘书长、中共重庆工作委员会候补委员兼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华日报》代总编辑。生活书店总编辑。1945年,任中共代表团顾问,参加国共谈判。1946年,任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新华日报》社长。1948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秘书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北京市常务副市长、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法学所所长、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治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参加了多项重要法律的制定,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他对法学、新闻学、国际问题都有精深的研究,一生著述甚丰:《中国宪政论》(生活书店,1943年版)、《法与宪法》(生活书店,1943年版)、《民主与宪政》(生活书店,1943年版)、《法学知识讲话》(中国青年出版社、1963版)、《五五宪章批判》、《中国如何实现宪政》、《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若干问题》、(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宪法论丛》(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版)、《张友渔社论、通讯、杂文选》(重庆出版社,1988版)。担任《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副主任和《法学》编辑委员会主任,《辞海》编委会委员、法学分科编委主任。发表的重要文章有《我们需要怎样的国民大会——评国民大会组织法和代表大会选举法》(《文化动向,1937年第1卷第3号)、《世界宪政运动的几个类型》(《新萄报》,1939年10月28日)、《论选举权》(《新华日报》,1944年2月2日社论》、《论人民的自由权利》(《国讯》,1944年7月1日第377期)、《论地方自治》(《群众周刊》,1946年3月10日第11卷第3、4期)、《关于法制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法学研究》,1981年第5期)、《关于修改宪法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1984年第4期)、《论民族区域自治法》(《法学研究》,1984年第4期)、《新中国制宪工作回顾》(《法学研究》,1984年第5期)、《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造性发展》(《中国法学》1984年第3期)、《关于我国法律的立法程序和起草工作》(《政治学研究,1985年第3期)、《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同宪法的关系》(《理论月刊》,1985第二期)等。

张友渔

1899年1月10日生,卒于1992年。1918年在太原省立第一师范学习期间曾任《山西日报》、《并州新报》特约记者。1923年进入北京国立法政大学学习。先后担任北京《世界日报》编辑、《大同晚报》总编辑、《国民晚报》社长等职。1930年赴日留学,主攻新闻学。1931年秋回国,担任北平《世界日报》主笔。1932年担任《世界日报》驻东京记者。1933年回国任《世界日报》总主笔。抗日战争期间,先后在重庆、香港、桂林等地担任《时事新报》、《华商报》总主笔。《新华日报》社论委员、代理总编辑。1946年担任《新华日报》(重庆版)社长。1947年后历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中共华北局秘书长、北京市副市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主要担任行政和立法方面的工作。主要著作有《新闻之理论与现象》、《报人生涯30年》等。

张友渔

张友渔1899—1992

中国共产党著名新闻工作者。山西灵石人,笔名犹豫、若愚、忧虞、香汀等。1918年考入太原省立第一师范,课余为太原各报投稿,撰写新闻、评论、诗词等。不久,任《山西日报》特约记者、《民报》编辑,还曾任短时间的《并州新报》总编辑。1923年考入北京国立法政大学,担任《并州新报》驻北京业余记者、《世界晚报》、《东方时报》特约撰稿人和《世界日报》教育栏编辑。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进入《世界日报》、《世界晚报》工作,曾在此间代理过《大同晚报》的总编辑。不久在北京接办《国民晚报》,任社长,该报实际为中共的宣传机关;同期兼任武汉《中山日报》、上海《申报》驻京特约记者。同年11月被捕,出狱后任天津京津通讯社编译和中文《泰晤士晚报》总编辑,曾打入阎锡山控制下的天津市政府做宣传科长,积极掩护革命工作。1930年到日本留学,攻读新闻学,在日学习期间,为北平《实报》等报刊撰写旅日通讯。“九·一八”事变回国,在北京任《世界日报》主笔,兼给燕京大学讲授新闻学,任教授。1932年至1935年又4次去日本,并担任北平三所大学的新闻学教授,其间有许多优秀的通讯和言论发表。抗日战争时期,先后深入重庆、桂林、香港等地从事新闻工作,历任《时事新报》、《华商报》总主笔和《新华日报》社论委员会委员,代理总编辑、社长,并为《全民抗战》、《新蜀报》等报刊撰稿。1947年撤回延安,进入华北解放区,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秘书长,解放后离开新闻岗位,担任党政机关和立法方面的领导工作,仍经常关心党的新闻工作。著有新闻学著作:《日本新闻发达史》、《新闻之理论与现象》、《报人生涯三十年》等。1992年3月于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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