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兹1874—1933Shepherd Ivory Franz
美国生理学家、心理学家。生于新泽西州泽西市。1899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以后分别任职于哈佛大学医学院、达特茅斯学院医学院、麦克莱恩医院(现为圣伊丽莎白医院)、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政府医院和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1920年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会长。主编《心理学公报》和《心理学专论》。其主要研究领域为大脑机能定位。通过切除猫和猴子部分大脑(额叶)的方法来研究脑的机能和部分大脑切除后对行为的影响,发现如果额叶组织破坏不大,并不丧失习得行为,只降低习惯效能;如果额叶组织破坏过大,导致新的习惯丧失,但旧的习惯依然保留。而丧失的习得行为或习惯还可重新学习。1917年和拉什里一起用大白鼠进行脑损伤下动物学习、视觉和动物行为的观察,推动了实验性神经心理学的研究。1924年提出运动习惯的保存并不以“运动”区的完整为转移。1929年提出“总体活动定律”,即行为障碍和切除脑组织的总体多少成正比。主要著作有《论大脑功能》(1902年)、《心理测验法手册》(1912年)、《大脑额前部分破坏后老鼠习惯的保持》(与拉什里合著,1917年)、《神经和心理再教育》(1924年)、《大脑机能和智慧》(192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