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长岭铁矿
位于辽宁省辽阳县东南75里处, 分为弓长岭、西黄泥岗、大小粒子三个矿区。矿质含铁平均在60%以上, 矿藏量据1918年翁文灏估算, 约为5526万吨; 据1922年丁格蓝氏著中国矿业志估算, 为26770万吨, 为翁氏估算的5倍。但其中含铁成份较高的富矿却不到1%。该矿原为当地私人资本用土法开采。1916年日本人饭田太郎依据不平等条约侵占该矿, 饭田太郎与奉天省政府立约, 成立中日合办弓长岭铁矿公司,资本总额为日金100万元, 日本三菱公司认股60%,奉天省政府认股40%,亦由日方代付。直到公司停业或期满解散, 日方代华方投入的资本方准收回。“九一八”事变后, 设立昭和制钢所, 采用该铁矿的铁生产钢材。伪满洲国继承了原奉天省政府的资本额, 昭和制钢所收买了饭田太郎的全部资本份额, 成立日满合办弓长岭铁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