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公kāi guó gōng〖名词〗 宋朝封爵十二等中的第六等(1)。《泷冈阡表》:乐安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三百户。——乐安郡开国公,收取封地四千三百户的租税。 开国公爵位名。北宋十二等爵之第六等。哲宗《元祐官品令》、《庆元官品令》均无此爵等。但南宋孝宗朝有此爵位。如:(淳熙十一年)通奉大夫、知枢密院事、荥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六百户、食实封六百户周必大”(《周文忠公全集》卷首《周文忠公年谱》)。北宋元丰改制后,侍从官以上始得开国五等爵,少卿监以下不许。食邑二千户以上封开国公。凡开国公,皆系以郡名(《合璧后集》卷60《开国》、《宋史·职官志》9《爵十二》、《通考》卷277《五代诸王 ·周亲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