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Treaty Establishing theEuropean Atomic Energy Community西欧6国于1957年3月25日在罗马签订的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条约》分6个部分,共225条,此外,有5个附件和两项议定书。第一部分(第1条—第3条)规定共同体的任务和为实现其任务而采取的措施;第二部分(第4条—第106条)是关于鼓励原子能工业发展的条款,对鼓励研究、交流信息、投资、价格、原子能共同市场作了具体规定;第三部分(第107条—第170条)是关于共同体机构的条款,同经济共同体条约中的有关条款十分相近;第四部分(第171条—第183条)是财政条款;第五部分(第184条—第208条)是一般条款;第六部分(第209条—第225条)是关于共同体初创时期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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