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
制,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必须建立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978年邓小平指出:“在管理制度上,当前要特别注意加强责任制。”“任何一项任务、一个建设项目,都要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数量、定质量、定时间等几定制度。”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0—151页)要使责任制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做到责、权、利相结合,责任到人也意味着权利到人。
建立和加强责任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按劳分配就看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质量和劳动数量,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如果不建立责任制,不责任到人,不权利到人,不建立严格的劳动考核制度,按劳分配的 “劳” 又以什么为依据呢?
按劳分配又是实行经济责任制的保障,只有把收入与劳动挂钩,奖惩分明,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才能使劳动者尽职尽责,多作贡献。在劳动中形成竞争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