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民地主
封建社会中没有官爵或其他特殊政治身份的地主。史籍上往往将他们与自耕农等编户齐民同称“农”、“凡人”、“百姓”等。但他们毕竟与自耕农不同,因而史籍上有时也用 “大户”、“上户”或“富室”等称呼之。他们占有为数众多的土地,以租佃方式剥削和压榨农民。他们虽然没有缙绅地主所享有的减免赋役的特权,但他们往往借助财力,勾结官府,千方百计地将赋役转嫁给贫苦农民。他们除了经营农业外,有的还兼营商业和放高利贷,用榨取劳动人民的血汗,过着豪华奢侈的生活。作为地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庶民地主的地位比缙绅地主要低一级。但其可通过科举或捐纳的方式,跻身于缙绅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