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田案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公元29年),朝廷下诏各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和居民的户口年纪,名为“度田”,其目的在于掌握确实的名籍和田数,以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但是州郡官吏畏惧豪强,不敢对他们推行度田;反而以此为名,将农民驱聚田中,丈量他们的庐屋、里落,算做田地,令其纳税,百姓遮道啼呼。光武帝以度田不实的罪名,处死了河南尹张伋、前汝南太守欧阳歙、东平相王元等郡守相十余人。次年,郡国大姓和兵长群盗抗拒度田,处处并起,攻劫剽掠,杀害长吏,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十月,光武帝派遣使者到各郡国,允许群盗自相纠举,五人共斩一人者,免除其罪。官吏逗留回避故纵盗贼者都不予论罪,听任他们讨贼立功自效。州牧、太守、县令长界内有盗贼而不收捕,或因为畏懦捐弃城守者,也都不以为罪,但以擒获盗贼多少为殿最。只是对蔽匿者判以刑罚。于是官吏更相追捕,盗贼也逐渐解散,被捕的首领迁徙到外郡居住,赋田受禀,割断了他们与乡土的联系,度田引起的动乱便平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