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奋承伪书杀人案
东汉安帝建光元年(公元121年),有人伪写皇帝玺书,宣布幽州剌史冯焕、玄菟太守姚光有罪,并处以死刑;又命令辽东都尉庞奋尽速将二人斩首。庞奋随即处死姚光,逮捕冯焕。冯焕欲自杀,其子冯绲怀疑诏书有诈,制止他并说:大人在州郡的志向是想除掉奸恶,实际上没有犯什么过失,这必定是怨恨您的仇人妄作欺诈,以此相害。希望把这件事奏明皇帝,再领罪受刑也不晚。冯焕听从了他的劝告,上书自讼。朝廷查明玺书是伪造之后,将庞奋收捕,处死抵罪。这时冯焕已病死狱中,安帝赐冯、姚两家各十万钱,任其子为郎官,将此假案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