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藏司 库藏司官署内设机构名。清代末置。掌国库储藏事务。《清史稿·职官志六》: “度支部: ……库藏……会计10司,郎中31人,(制用4人,余各3人); 员外郎44人,(制用6人,田赋、库藏各5人,余各4人); 主事35人 (田赋、管榷、通阜、廉俸、会计各4人,余各3人)。” ☚ 库部曹 库谷监 ☛ 库藏司官署名。(1) 清末置,属度支部。掌稽核国库出入款项、各省报解京饷、各项经费收支,盘查三库,核议苏杭两省织造奏销并各省司道库储以及本部饭银出入各项事务。设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主事三人。司内分置核算科、颜料科、缎匹科、饭银科、庶务科,以分理本司事务。(2)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规定,其职掌为:一、国资的运用、出纳;二、发款命令的稽核;三、国库的出纳、管理; 四、国库的出纳计算书;五、国库簿的登记;六、监督金库;七、监督出纳官吏; 八、政府各种基金;九、储金保管物;十、其他一切出纳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等。国民党政府财政部改置为“国库司”,见该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