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区民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民族事务的职能机构。成立于1951年10月。1955年2月7日广西省人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于4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任命赵卓云为广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梁华新(壮族)、黄举平(壮族)、张景宁、秦振武(侗族)为副主任,1956年8月28日,补任莫矜(壮族)为副主任。1961年9月27日,经中央批准,黄举平(壮族)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区民委曾被撤销。1973年9月22日自治区党委批示恢复。1978年10月任命覃展(壮族)为主任。198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后经国务院批准)余达佳(壮族)为主任。 ☚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桂西壮族自治区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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