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广东澳门勘界谈判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广东澳门勘界谈判 广东澳门勘界谈判1909年中国清朝政府与葡萄牙政府进行的关于澳门界址的谈判。1908年“二辰丸事件”激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全国各地掀起抵制日货运动,广东省香山县和香港各地还成立勘界维持会,海外华侨和国内各地人民也纷纷声援。在这一形势之下,清朝政府与葡萄牙政府展开广东澳门勘界谈判。光绪三十五年(1909年)七月,中葡澳门勘界谈判在香港开始进行。中方首席代表是勘界大臣高而谦,葡方首席代表是勘界专员马沙度(Joaquim JoseMachado)。谈判一开始,葡方就提出5项条款:(1) 自澳门半岛之妈祖阁直至关闸;(2) 自关闸至北山岭一带为局外地; (3) 内河流即是水界、内港;(4) 对面山、青洲、氹仔、过路环、大小横琴、舵尾等处及附近一切小岛;(5) 附近一切小岛之水界。这实际上就是要把整个澳门半岛以及对面山、青洲、氹仔、路环、大小横琴和马骝洲等岛屿的陆地及海岛附近之水路全部划归澳葡政府管理,甚至要求将关闸至北山岭的局外地,也归其实际管理。这一区域的总面积为326平方公里。在中国民众支持下,中国代表驳斥了这一方案,谈判陷入僵局。后来,葡方代表又提出将澳门界务问题交给海牙国际法庭处理,并要求英国出面干预。这一无理要求受到各地勘界维持会的强烈反对,高而谦为首的中国代表团和中国政府也坚决反对把中葡之间的问题国际化。最后,葡方抛出其最低要求,即同意放弃对对面山、大小横琴等地的界址要求,但要求获得对面山岸旁的一片土地。中方代表最后作出让步,答应将整个澳门半岛和青洲、氹仔、路环三岛划归葡萄牙管理,但不同意让出对面山及其旁边的土地。迁延四个月后,葡方仍要求将整个内港划归澳葡政府治理,中方代表不能允许,于是决定中止谈判。这场谈判从7月开始,前后举行9次正式会议,于11月13日最终结束。谈判未达成任何协议。 ☚ 勘界维持会 路环惨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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