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计划Pension Plan企业或个人持续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一定年限的补充养老金额后,在个人退休之后能够定期从该机构领取收入的补充养老计划。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一般个人都参加年金计划。中国自开始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已初步确立了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三者共同构成的三支柱体系。1991年,中国政府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中国政府颁布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中;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