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笔
意指顺手携带所作的叙述。清人邵作舟《论文八则》说“非本人本事,而闲情逸韵或关其人行迹,或为后世之美谈,则随事带书之”,即指带笔。此法是在叙述主要人或事的过程中,或者结束之后,顺便叙述有关的人或事,貌似闲笔,但这些人或事与主要人或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虽在作者叙述聚光点之外,却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表达效果。如汉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自李斯年少时为郡小吏一直写到被赵高所陷、腰斩咸阳,记叙了对秦王朝起过重要作用的历史人物的一生。李斯死后至秦“遂以亡天下”则为全传不可缺少之余波,虽是顺带写出,却交代了传中出现的赵高、秦二世诸人在李斯死后的结局,文尾对李斯的评价才不致于突然。带笔须语言精简,承接自然,有助于表现人或事,否则头绪纷繁、拖泥带水,便有“赘笔”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