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巴黎公社薪金制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巴黎公社薪金制巴黎公社对一切公职人员实行的薪金制度。法国原来的资产阶级政府对官吏采取高薪制度。巴黎公社建立后,废除旧的国家官吏的高薪和其他特权,规定从公社委员起,一切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他们与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指出,“这些勤务员……所得的报酬只相当于一个熟练工人的收入,每月十二英镑,最高薪金每年也不超过二百四十英镑;”“这种薪金只略高于伦敦国民教育局秘书工资的五分之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14页)。恩格斯也对巴黎公社薪金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限权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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