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水ɡōnɡzī xīn·shui【同】 都是名词;都是作为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有时可换用,例如:“涨工资(薪水)”。 【异】 “工资”原用于工人的劳动报酬,现在扩大了意义范围,指一切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适用范围广。[例]父亲就靠那点微薄的~养活全家人。“薪水”,薪是柴,和水同为生活必需品,比喻人赖以生活的薪水,后借指工资;不常用。[例]暑期打工的~只够维持下学期的基本生活。 工资ɡōngzī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说工薪。 【同】薪金 薪水 工资gongzi作为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高~|领~|~跟劳动成果挂钩。 工资gōng zī作为劳动报酬付给劳动者的钱。1849年林鍼《西海纪游草》:“察院不日判云:‘姑念众等贫无依倚,罚英人以金作赎刑,即日配船,送众归国,使游子无冻馁之悲,室家无悬望之苦。虽一切工资,亦不许白吞。毋违!特示。’”1901年9月7日《辛丑条约》附件十七第十二条:“该局应用之员差,均可随意聘请,以为修办工筑及施行一切章程,其薪水、工资、贴费均由该局指定数目,由进款内给发。”1903年方燕年《瀛洲观学记》:“印刷局用工人约三千余,月扣工资三十分之一,由官代存银行生息,俾有所储蓄,用心可谓周挚矣。装订处皆用女工。”◇劳银。 工资gōng zīз д☚ 酬金 工资 ☛
工资 工资薪(薪水;薪资;薪俸;薪金;薪津;薪给;薪工;工薪;加~) 饷(关~) 工金 工价 辛赀 钱粮 日食钱 薪金外的补助费:津贴 津垫 送给老师的薪金:脩金 修脡 旧称给军警等的薪金:饷(饷款;饷银;官饷;薪饷;兵饷) 官食 请受 军队发给官兵的口粮和钱:饣鬼(饣鬼粮;饣鬼饟) 粮饷 资馕 军人的薪俸和给养:军饷马粮 皇家的粮饷:黄粮 皇粮 国家工资:皇粮(吃~) 按年计算的薪金:年薪 岁金 岁俸 按月计算的薪金:月薪 月俸 月给 月饷 最低额的工薪:起薪 基本工资:底薪 很少的工资:低薪 加倍的工资:双薪 (按期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
另见:收入 报酬 ☚ 工资 俸禄 ☛ 工资工人、职员劳动报酬的基本形式。它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根据国家预先规定的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它和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劳动报酬形式不同。它是在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劳动时,定期按预先规定的绝对额支付的;而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劳动报酬一般不是定期支付的,而且标准也是不统一、不固定的。“工资”一词,是沿用资本主义社会的术语。但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制度下,工资实质根本不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资并不是劳动者劳动的全部报酬,而只是劳动力的价格,体现着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资不是劳动力的价格,而是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劳动者供个人消费的那部分国民收入。在我国,目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形式同时并存。与此相适应的分配政策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即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外,还有凭债权取得利息、股份分红、风险补偿、私营企业主的非劳动收入等形式的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允许其存在。在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企业中,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职工工资,在国家宏观控制下,企业也有自主分配权。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把企业创造的收入,一部分上缴国库,一部分留给企业,并将其中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以工资形式进行按劳分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一些公益性的单位中,职工工资仍需要由国家有计划地统一安排,调资升级,贯彻按劳分配。在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职工工资仍然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在本质上与资本主义工资没有区别。但这部分劳动者在整个工人阶级队伍中只占很小的比例。 工资又称“薪金”。企业、事业、机关、团体按照工人职员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根据国家预先规定的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也有支付实物的例子。各国一般通过劳动法和一些专门的工资法律、法规对工资形式、工资标准、工资等级、工资支付办法、工资的升降和扣除的条件等事项加以规定。一般是劳动者的主要生活来源,也是劳动者实现其劳动的一项重要的劳动条件。在我国,工资是整个国民收入的一部分,是由国家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的。 工资见“经济”中的“工资”。
工资见“政治经济学”部分“社会主义工资”。
工资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商品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是工人创造价值的一小部分。它反映了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其基本形式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参见“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工资见“政治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工资”。 工资我国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是国家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以货币进行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形式。在资本主义国家劳动力是商品,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反映的是资本家和工人、雇佣和被雇佣、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工人是国家主人,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劳动量大小领取的报酬,体现着国家、企业和个人一致利益基础上的生产关系。 在建筑行业,工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经常性奖金、各种工资性津贴、非工作时间的工资等。这些工资形式根据劳动者是否进行了劳动来划分,又可以分为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两类。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进行了劳动而支付的工资,辅助工资是指应支付给职工的非工作时间的工资。有的企业目前还实行职务工资和浮动工资等。上述工资,都必须按国家的政策和法令支付。 工资Wage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包括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❶社会保险费; ❷劳动保护费; ❸福利费; 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❺计划生育费用; ❻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工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按照规定参加劳动而作为劳动报酬领取的、由该单位定期支付的货币和实物。工资是劳动者的主要生活来源,也是劳动者实现其劳动的一项重要条件。就一般情况而言,工资是考察一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者生活水平、计算产品成本和价格以及确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的主要参数。工资制度在各国都是由法律确定的。各国通过劳动法和一些专门的工资法律、法规,对工资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的升降和扣除条件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市场经济国家,工资水平一般由劳资双方根据法定因素(如物价、企业生产状况等)谈判确定。工资标准、工资等级多由企业自行确定。很多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消除物价上涨和货币贬值给他们带来的不利影响,还制定了最低工资法。在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的结构工资制。企业一般实行等级工资制,有的企业还实行计件工资制、岗位工资制或其他工资制,工资水平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由企业经济效益决定。 货币工资是指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所需的消费品和服务的大部或全部要用货币来购买和支付,因此工资一般采取货币的形式。在物价稳定的情况下,货币工资与实际工资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它反映着劳动者的实际生活水平。但在物价不稳定的情况下,货币工资的水平并不能确切地反映劳动者的实际生活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货币工资只是一种名义工资。 名义工资是指以货币量表示的工资。劳动者不仅注意他们所得到的工资名义上有多少货币,而且尤其注意他们所得到的货币能购买到的物品数量或所能维持的生活水平。假如工资在名义上增加了,但食物、衣着、房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涨得更多,则意味着实际工资降低了。这时,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就会下降。 实际工资是指货币工资额实际交换到的个人消费品和服务的数量。它反映了劳动者的实际生活水平。实际工资直接受价格因素变动的影响。在货币工资额一定的情况下,实际工资水平与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成反比。一般来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是可以逐步提高的。 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之间通常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生活消费品价格稳定、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名义工资越高,实际工资也越高。反之,由于消费品价格上涨,即使名义工资不变甚至有所增长,实际工资也会下降。因此,消费品价格的变动会造成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不一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总有一些差距,名义工资不能准确反映和说明劳动者的实际生活水平。 工资个人消费品分配或劳动者劳动收入的形式之一。工资并不是自有人类劳动以来就存在的一个经济概念,它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在中国,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是劳动组织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按事先规定的标准,以货币形式分配给他们的劳动收入。它体现了劳动者互相协作和平等取得劳动报酬的利益一致的分配关系。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将逐步提高。从生产的角度看,工资是生产中投入的活劳动成本,是一种费用,即工资直接进入生产成本 工资劳动者因参加劳动而领取的劳动报酬,即付给劳动者的货币。主要形式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是按工人劳动时间长短和劳动熟练程度支付的工资,又分为小时工资、日工资、月工资等; 计件工资是按工人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工作量和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的工资,又分直接无限计件工资、累进计件工资、计件奖励工资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或者说是劳动力的价格。包括: ❶为恢复工人体力、脑力消耗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❷为资本主义生产不断补充新的劳动力所必需的、养活工人家庭成员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❸为提供熟练劳动者所必需的工人的教育和训练费用。工人把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资本家在工人劳动之后,按工作时间或产品的数量、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这给人一种假象,似乎工人出卖的不是劳动力,而是劳动; 工人所得到的也不是劳动力的价值,而是全部劳动的报酬,从而掩盖了资本主义工资的实质及其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实际上,劳动不是商品,劳动也不能当做商品来出卖,工人出卖的是他的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工人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劳动力的价值,工人得到的工资仅仅是他所创造价值的一部分,而绝大部分都被资本家无偿地占有了。因此,工人所得到的工资,好象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实质上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它体现的是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社会主义工资,是国家依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借助于货币形式对劳动者进行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成了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劳动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生产出来的产品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根据整个社会的利益来进行分配。所以,工资也不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而是国家依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用货币的形式,把个人消费品分配给劳动者。因此说,我国的工资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的一种形式。我国现行的工资制度,是以计时为主、计件为辅,计时加奖励的制度,并对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的工种实行岗位津贴。我国工资体现了劳动者同国家、集体三者的共同利益,每个劳动者的工资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国家也正在采取措施,进一步对工资制度实行改革,提高职工生活水平。 工资 工资一般说来,工资是劳动者从事劳动、根据其所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按事先规定的报酬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他们的劳动报酬。工资的含义在西方和我国传统经济体制下是不同的,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工资指劳动者依靠劳动所获得的所有报酬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退休(退职)金、养老金、福利保健费等,而在我国的传统经济体制下,工资仅指基本工资或档案工资部分,其目的是控制价格及调整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发展,工资的外延必须扩展,应建立一种完全的或广义的工资概念,归纳起来讲,工资具有三个方面的质的规定性,第一,工资是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第二,工资是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供求均衡时的价格; 第三,工资是企业或雇佣者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所得。 ☚ 劳动报酬 实际工资 ☛ 工资 工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按照规定参加劳动而作为劳动报酬领取的由该单位定期支付的货币和实物。工资是劳动者的主要生活来源,也是劳动者实现其劳动的一项重要条件。就一般情况而言,工资是考察一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者生活水平、计算产品成本和价格以及确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的主要参数。工资制度在各国都是由法律确定的。各国通过劳动法和一些专门的工资法律、法规,对工资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升降和扣除条件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市场经济国家,工资水平一般由劳资双方根据法定因素(如物价、企业生产状况等) 谈判确定。很多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消除物价上涨和货币贬值给他们带来的不利影响,还制定了最低工资法。在我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的结构工资制。企业一般实行等级工资制或其他工资制,工资水平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由企业经济效益决定。 ☚ 劳动保护 货币工资 ☛ 工资 工资Wage工资是与利润、利息、地租相并列的一种分配形式和分配范畴。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1972,P. 589)。马克思认为,同其他任何商品一样,劳动力商品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具体地说,其价值包括: 为维持工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及为训练工人掌握必要技术所需的费用(1972,P. 193~195)。马克思的工资理论有两个特点: 其一,它始终是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说明工资问题。其二,它特别强调劳动与劳动力的区分。后者的理论意义特别为马克思主义者所重视,认为它是解决李嘉图体系的第一个矛盾即劳动和资本相交换同价值规律的矛盾的突破口。关于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分,恩格斯强调“这里并不是纯粹的咬文嚼字,而是牵涉到全部政治经济学中一个极重要的问题”(1972,P. 341)。在《资本论》第1卷第17章里,马克思运用反证法来证明工资不是劳动的价值而是劳动力的价值: (1) 如果劳动是商品,它必须在出卖之前就存在,但当工人与资本家在劳动市场相遇时,劳动还没有开始和存在,因此它不是商品; (2) 商品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如果劳动是商品也有价值。那么它的价值该如何决定呢? 只好说劳动的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这是毫无意义的同义反复; (3)如果劳动是商品,工资是劳动的报酬,那么工人就不可能给资本家提供剩余价值,这样就否定了资本主义存在的基础 (马克思,1972,P. 585~586)。 工资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工资的决定和工资的波动。经济学传统上把工资理论分为最低生存工资理论、供给和需求工资理论以及生产力工资理论。但熊彼特 (Schumpeter) 认为这些并不是工资收入的不同解释,更不是互不相关的解释。 在古典学派的工资理论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将工资看作维持工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费用,并且始终把工资视为劳动的价格。生存工资理论始于重农学派。重农学派认为工资即工人出卖其劳动的价格高低不能完全由他本人决定,而是同购买他劳动的人双方协议的结果。“在彼此竞争的局面下,工人们不得不降低这一价格。” (杜尔阁,1961,P. 21) 在重农学派看来,工资是对劳动生存预付的 “垫款”。工资之所以提前支付,是因为作为生产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使劳动力能够存活下去。工资作为一种 “垫款” 的观念曾经由康替龙(Catillon)、魁奈 (Quesnay)、休谟 (Hume)加以表述,后来由杜尔阁、斯密等进一步加以发挥形成了工资基金学说。工资基金是指可用于工资支付的基金,它代表着对劳动的需求,在任何特定历史时期,该基金与劳动供给一道决定了工资水平。这一学说最终由J·S·穆勒提出,但他在朗格 (Longe)、桑顿 (Thornton) 等人的批评下,又撤回了这一学说。但对穆勒是否最终放弃了这一学说,理论界仍是有争议的。 熊彼特认为,最低生存工资理论只是关于工资的长期均衡水平的原理,而不是一种理论。李嘉图学派依靠的是供给与需求工资在工资基金学说中采取特殊形式分析的短期问题,而萨伊和马尔萨斯也是利用供给与需求在工资基金学说中所采取的另外一种形式来分析长期和短期问题。熊彼特认为,生产力因素也必须进入完整的工资理论,不应把它视为某一种工资理论。 大卫·李嘉图 (Ricardo) 作为古典学派最高成就的代表,有其独特的工资理论。李嘉图明确区分了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名义工资就是劳动的 “市场价格”,即 “根据供求比例的自然作用实际支付的价格,劳动稀少时就昂贵,丰裕时就便宜。” (1976,P. 78) 实际工资则被李嘉图看作是劳动的 “自然价格”,按照他的说法“劳动的自然价格是让劳动者大体上能够生活下去并不增不减地延续其后裔所必需的价格。” (1976,P. 77) 李嘉图还认为,尽管劳动的市场价格可以与其自然价格背离,但总有一种趋势,使劳动的市场价格不断地与其自然价格相适应。有趣的是,尽管李嘉图在一般经济理论和政策上和马尔萨斯 (Malthus)格格不入,但他却同意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并用之来解释工资问题。李嘉图也正是用工人人口自然繁殖率的变化自动调节工资水平的观点来说明市场工资必然只是等于工人最低限度生活资料的自然工资是一种自然趋势 (1976,P. 77)。与斯密关于工人实际工资会随国民财富的增长而提高相反,李嘉图看到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工资有下降的趋势,这是由于: 第一,“劳动工资就其受供求关系调节的范围而言,将有下降的倾向。因为劳动者的供给继续按照相同的比率增加,而其需求的增加率则较慢。” (1976,P. 84) 第二,“劳动的货币工资不会下降,而会上涨,但上涨的程度却不足以使劳动者购买商品涨价前那样多的享受品和必需品。” (1976,P. 84) 在古典学派中,和李嘉图同时代的法国经济学家萨伊 (Say) 是作为斯密理论中另一种体系的阐述者而闻名的。萨伊是在要素分配的理论框架中来解释工资的 (1963)。萨伊的这一较为粗糙的分配论曾被马克思讽刺为“三位一体” 公式: 土地——地租,资本——利息,劳动——工资。19世纪70年代 “边际革命”的兴起,使要素分配论得到了新的发展。要素分配论和边际生产力理论被结合起来用以说明分配问题。按照这种理论,工资被认为决定于劳动这种要素的 “边际生产力” (克拉克,1959,P. 137)。马歇尔(Marshall) 把均衡价格的原理引申到要素价格的形成上,得出了更加完善的要素分配论。按照马歇尔的分配论,每一要素的价格取决于其需求与供给。要素的需求由要素的边际生产力决定,要素的供给则由要素的成本 (包括实际成本和心理成本)决定。具体到劳动要素上来说,劳动的需求由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决定,而劳动的供给决定于“培养、训练和保持有效率的劳动的精力所用的成本。” (马歇尔,1965,P. 204~205) 至此,边际分析和均衡分析被广泛用于经济分析,经济学也由 “古典” 进入 “新古典”。按照新古典经济理论,工资与其他分配范畴(利息、地租等) 之间相互消长的对立关系不见了。工资连同地租、利息和利润都成了互不相干地由各自的需求和供给分别决定,这就完全不同于古典学派和马克思的分配理论。在工资问题上,不论马克思还是古典学派,尽管还存在着劳动力和劳动的概念的区别,但是二者都把工资看作是一个由维持工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和费用决定并受历史、道德等各种因素影响的外生变量。因此,在总剩余里面,必然存在着工资与其他分配范畴相互消长的关系。 后来发展起来的新古典工资理论是建立在边际生产力基础之上的要素价格理论。它不仅容纳了短期的供需分析,也包容了长期条件下的均衡状况。但新古典的宏观分析受到30年代大萧条和凯恩斯 (Keynes,1977) 的挑战。凯恩斯强调了工资下调整的刚性或不灵活性。照此观点,工资并不对超额供给起反应。但工资刚性的根源,凯恩斯及其追随者没能给出充分的解释,工资率被当作是外生,故不能说有一个凯恩斯的工资决定理论。制度经济学在40年代的工资分析是突出的。制度学派的劳动经济学有关于工资决定的陈述,但没有出现统一的理论,只是若干具有不同方法论倾向的特殊假说。到了60至70年代,新古典的分析逐渐复活,它用人力资本理论,信息经济学和新微观经济学充实后的新古典模型提供新古典的解释,胜过了制度主义的见解,并把这一方法扩展到集体主义、歧视分析和若干被凯恩斯之前的新古典经济学家们所忽略的其他重要领域。同时制度主义的分析转换为二元劳动市场理论,马克思主义传统则采取了激进经济学的形式,这两个学派都把注意力集中于贫困和失业现象。 另外,在新古典和边际主义合谐的大合唱中,却有新剑桥学派唱出了反调。新剑桥学派认为新古典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是一种不合逻辑的循环论证。因为按照边际生产力论,要确立工资率、利润率,必须先要知道劳动和资本的边际产品价值,而要知道它们的边际产品价值,就势必要先知道产品和各种资本设备的价格。但产品价格和各种资本设备的价格离开了工资率、利润率却是无法确定的。因此,要确立工资率、利润率,就必须首先了解工资率、利润率,这样就导致了循环论证。按照新剑桥学派自己的模型,工资包括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维持工人生存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是和生产中消耗的生产资料一块计算的,另一部分是剩余产出中工人分享的那部分剩余,但工资总额一般是一个外生给定的量。在工资外生给定,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既定的情况下,商品相对价格和利润率将被同时决定 (斯拉法,Sraffa,1963),这样,工资与利润的互为消长的关系重新得到说明。 ☚ 货币 地租 ☛ 工资 工资Wages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 (1) 资本主义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劳动一段时间后,资本家对工人支付一定数量的工资。从表面看,工人好像出卖的是劳动,工资是劳动的报酬。实质上工人向资本家出卖的并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工资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工资只是工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即只是全部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中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这种转化形式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掩盖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区别。马克思第一次将劳动与劳动力区分开,指明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工资的实质,指出了资本家剥削工人阶级的事实。资本主义工资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即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在前者的基础上还有 “津贴”、“奖金”、“分红” 等形式,在后者的基础上还有“血汗工资制度”。(2)社会主义工资是按劳分配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是劳动者从社会所取得的劳动报酬。社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按事先规定的报酬标准,以货币的形式将应由劳动者所得的那部分国民收入分配给他们。社会主义工资不同于资本主义工资,它不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参〗社会主义工资 名义工资 实际工资 货币工资 实物工资 工资等级 ☚ 巴黎公社薪金原则 社会主义工资 ☛ 工资 工资以货币或实物形式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资有本质上的区别。资本主义的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掩蔽形式,资本家雇佣工人做工,工人把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工人得到的工资只是他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小部分,而另一部分即剩余劳动,被资本家剥削去了。社会主义的工资是社会主义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它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事先规定的标准,以货币形式分配给他们的国民收入。在现阶段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奖金、津贴、工资性补贴等。 ☚ 大锅饭 工资分 ☛ 工资 工资企业或部门根据每个职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按一定等级标准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的基本形式。它是职工支付一定量的劳动后所获得归自己支配的劳动收入。工资的基本形式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这两种形式同奖励制度相结合,有计时奖励工资、计件奖励工资。若与企业的经营成果挂钩,有浮动工资、效益工资和其他形式。 ☚ 以工补农 工资制度 ☛ 工资 工资wage劳动这一生产要素的价格,或对于提供任何种类劳务的人支付的报酬。现实中的工资形式多种多样,如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励工资等等。工资的计量可以从货币与实际两个方面来进行。在不考虑货币购买力的变化时,用货币表示的工资叫作货币工资。实际工资则是指在特定时刻货币工资所能购买到的商品或劳务量,即货币工资的实际购买力。换言之,实际工资在数量上也就等于工资品,后者是由工资收入者消费的物品。最后,按照单位劳动时间来计算的工资 (例如小时工资、日工资等等) 叫作工资率(Wage Rate)。 经济学曾经发展出各种不同的工资理论。最初,在人口压力常常使工资维持在较低水准的情况下,提出了生存费用工资理论。以后,伴随着技术进步甚至在人口增长较快时工资也有提高的趋势,故又出现了边际生产力的工资理论。在当代,由于工会等制度因素对工资决定机制的影响,又产生了集体协议的工资理论等等。 ☚ 边际生产力理论 货币工资 ☛ 工资 工资wage工资是对劳动这一生产要素提供服务的报酬,归劳动的提供者所有。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工资有货币工资和实际工资两种形式,前者指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所能得到的货币数量,后者指用货币工资所能购买的商品和劳务。实际工资的数量一方面取决于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水平,另一方面则取决于劳动者所持有的货币工资量。 西方经济理论认为,由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只有在劳动市场中经过买卖双方的交易之后才能与其他生产要素协作共同创造商品和劳务。因此,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以工资率作为计量单位的劳动价格,是在劳动市场的供求状况达到均衡时被决定的。在工资率被决定的实际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使工资率偏离劳动供求均衡的非竞争因素,诸如工会的影响、雇主的市场力量、最低工资法以及社会对就业人员在性别、种族方面的差异所表现的习惯势力等。另外,如果劳动者在其经济活动中提供的边际产品各不相同,那么,即使是在同一行业中也会按照不同的工资率领取工资。 ☚ 人力资本投资 自然工资 ☛ 工资 工资职工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 ❶资本主义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是商品,工资便是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马克思指出:“工资不是它表面上呈现的那种东西,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掩蔽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7页) 劳动力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和再生产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工人维持生存、衍续后代、提高知识技能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开支。在劳动力的使用过程中,它可以创造出比自身价值大得多的价值。工资只是工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一般最多只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工资依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状况,围绕着劳动力的价值上下波动。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大量失业的存在,劳动力市场经常存在供过于求,使劳动力的价格限制在较低的水平上。所以,资本主义的工资反映的是资本主义的双重剥削关系。 ❷社会主义工资是国营企业和集体单位根据按劳分配原则支付给劳动者报酬的基本形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资是根据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给他们的个人消费品的货币表现。同时,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劳动者尽其所能地为社会劳动,国家在社会总产品中作了必要的扣除以后,根据每个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劳动者除必要劳动以外所做的剩余劳动,其成果属于社会,并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满足扩大再生产和全体劳动者集体消费的需要。因此,社会主义的工资,反映着国家、集体和个人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社会关系。社会主义的工资主要是由一定时期国民收入的多少以及国民收入分配中职工个人消费基金所占比重决定的。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者的工资稳步增长,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 工资福利 工资政策 ☛ 工资wages;pay;salary
工资wage;pay
工资wages;salary 工资wages;pay;salary 发~pay wages/领~draw one’s salary;get one’s pay/基本~ basic wages/浮动~floating wages/附加~supplementary wages/货币~money wage/计件~payment by the piece; piece-rate wage/计时~ payment by the hour;time wage/名义~ nominal wage /实际~real wage/~表payroll;pay sheet/~袋pay packet/~档次pay scale /~负担payload/~改革reform of the wage system/~级别pay (or wage)scale/~率wage rate/~税payroll tax/~调节税regulatory tax on wages/ ~正常增长机制mechanism for regular pay increas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