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工作权利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工作权利法Right-to-Work Law州立法机关颁布的有关工作权利的法律。工人们长期在为取消以要求工人参加公司工会为雇佣条件而斗争。1933年《全国产业复兴法》的颁布,肯定了劳工组织与集体谈判的权利。1935年《全国劳工关系法》实施,最高法院宣布《全国产业复兴法》违宪,废止该法中有关劳工的条款,从而保证工人获得通过自己挑选的工会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宣布公司工会为非法。1947年《塔夫脱-哈特莱法》规定,允许州立法机关通过类似法律。约有19个州制定了工作权利法;主要内容是:取消非本工会会员不得就业的封闭工厂制,不准优先雇用工会会员;限制工会活动,并规定罢工前有六十天“冷却期”、总统有权禁止罢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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