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是:(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各种企业、事业上缴的收入;(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它收入。工会经费独立,建立自己的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工会经费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来源: (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2) 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3) 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4) 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群众活动和事业方面、工会建设方面和工会行政工作方面,在县以上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还包括有国际活动方面和基本建设方面。另外,工会经费开支还包括基层工会上交经费和县以上工会对下级工会补助支出两个方面。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