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地域综合体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内,由许多有经济联系和生产协作关系的工业企业共同组成的地域生产综合体。在这个综合体内有主导的工业部门或企业,以及许多相关的工业部门和企业,并拥有比较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可分为:(1) 区域性工业地域生产综合体。其特征是偏重于经济组织的联系。(2) 基层性工业地域生产综合体。其特征主要表现为生产和技术的协作联系。每个工业地域生产综合体都由主导部门、相关部门和辅助部门组合而成。如以煤炭及其加工业为主导的地域综合体,便以采煤、洗选为主导,发展以煤为燃料或原料的钢铁、电力、化工等相关部门,再在煤、钢基础上建立机器制造和建筑材料制造等部门;同时一些辅助性企业(如机器设备维修以及利用主要加工工业的副产品和废料的部门)必将兴起,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的食品工业、轻纺工业和服务性行业也会日渐建立,以至形成一个有主有从、协调发展的有机整体。工业地域综合体的范围可大可小,大的可到百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大经济区、20万~30万平方公里的省区;小的可到几千或几万平方公里的工业地区,以及几十平方公里的城市工业区或工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