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和仓库公用部位的管理
为了保持厂区的环境优美和生产秩序井然,必须加强公用部分的管理,其管理要求如下: (1) 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在购买或租赁合同中明确的公用部位; (2) 为确保厂房和仓库及附近建筑群体协调和美观、满足给排水要求、消防安全规定和人员安全,各企业不得在红线范围内的基础上或屋面、外墙、技术层搭建和安装设备; (3) 确保文明生产和绿化环境,不可占用园林绿地; (4) 厂房和仓库的公共场地不得随意堆放货物; (5) 为确保公用场地清洁卫生,各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对违反环卫、环保部门规定的,由责任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