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专用基金审计
对工业企业更新改造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大修理基金、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和后备基金等的审核、稽查。其主要内容: (1) 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提取依据、比例或办法从生产成本或税后留用的利润等中提取,所提数额是否正确,有无自行提高或降低提取比例、任意多提或少提专用基金的情况。例如有无自行提高大修理基金的提存率,多提大修理基金,扩大生产成本,或有无扩大工资基数而多提职工福利基金等情况; (2) 上级拨入专用基金是否符合批准手续;(3) 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是否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是否坚持专款专用,节约使用和讲究资金使用效益。有无混淆资金界限、乱挤乱支、先用后提、提少用多、挥霍浪费、不讲使用效果等情节。例如是否按规定范围开支职工福利基金,有无以发放职工困难补助为名而变相发放工资津贴和奖金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