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战时国民教育实施方案
省临时参议会于1940年12月通过,《大众日报》1940年12月22、25口转载。后由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正式颁发。《方案》包括8个部分:一、总说;二、教育方针;三、实施原则;四、教育系统;五、教育内容;六、师资;七、经费;八、教育行政。《方案》全文逾万言,上述各方面均有详细规定。《方案》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实行抗战教育政策、使教育为长期战争服务”,“一切文化教育事业均应使之适合抗战的需要”的指示下,依据《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的基本精神和山东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具体环境、实际需要制定的。教育目的是:启发民众的民族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抗战的胜利信心,培养抗日民主政权各级干部,建立新民主主义政治基础和恢复发展教育事业。提出了坚持改革旧教育,实施民族的、大众的国防教育,坚持教育与实际生活、教育与战争统一的原则和政策,力求普通教育社会化,军事化,以适应战争环境的需要。《山东省战时国民教育实施方案》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山东抗日民主根据地教育事业的发展,使根据地的各类教育事业开始进入有组织有计划地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