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山东省临时参议会于1940年11月11日通过并公布施行。共12条。主要内容包括本条例制定根据及主旨即发扬民主,保障人权。规定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职业、阶级的区别,在法律、政治上一律平等;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之权;有参加与抗日武装的自由;有居住与迁徙的自由;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与通讯的自由;有信仰、宗教与政治活动的自由。并规定前述各项自由除依据抗战建国纲领及抗战法令,不得限制。因犯罪嫌疑逮捕或拘禁后,应于24小时内移送审判机关;非持有逮捕状不得执行逮捕。死刑非经主任公署或专员公署批准,县政府不得径行执行。还特别规定各级政府公务人员违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除依法惩办外,应负刑事及民事责任,被害人有权要求依法赔偿。

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

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

保障人民权利不受侵犯的法规。1940年11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通过公布施行,是山东老解放区重要法规之一。共十二条。规定凡中华民国之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职业、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政治上一律平等,均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之权,但汉奸及褫夺公权者不在此例。规定人民有下列自由:(1)身体与抗日武装之自由;(2)居住之自由;(3)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与通讯之自由;(4)信仰宗教与政治活动之自由。人民因犯罪被捕拘禁,执行机关应在24小时内移送审判机关,但逮捕时必须持逮捕状。凡判处死刑者,必须经主任公署批准后执行。各级政府公务人员,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者,应负刑事及民事责任。《条例》对保障我省人民权利不受侵犯起了重要作用。

☚ 山东各级检察厅规则   山东省少年犯管教所 ☛
00005487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6 5:38:12